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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庆长征2021年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需求信息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2021年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需求信息

  • 分类: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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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23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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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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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信息编号:JSZX-2020-017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2021年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需求信息

 

1.  采购标的

1.1 采购标的名称:2021年专利代理服务

数量:全年

1.2 实施时间:2021年

期限:一年

交付地点:重庆

1.3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

按合同规定完成相关服务,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款汇款当期费用到指定账户,详见合同。

2.具体内容

2.1专利代理申请服务。专利代理申请文件的撰写及申请书的提交;及时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必要时出面会晤及陈述相关代理意见

2.2专利代理管理服务。代理公司配备专利事务的专职联系人;按时收转并妥善管理所有相关文件;办理费用减免手续,监控并代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登记费、年费等

2.3专利代理咨询服务。免费提供专利申请的一般性问题咨询

2.4 专利代理检索分析服务。免费提供包括简单的互联网检索和专项检索分析

2.5 专利代理讲座服务。免费提供提供专利代理法律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专利基础知识、技术交底书撰写等

2.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3. 技术要求

3.1投标人近3年有为重工类企业做专利代理服务的经验

3.2具有指派处理机械领域至少一名专利代理人处理相关专利代理事务的能力,且指派处理我司案件的专利代理人在该领域工作年限为2年以上

3.3 投标人具有专利各项服务的管理流程,包括投标人内部流程管理情况,或者为我司指定的业务流程管理,其中应包括业务启动时间,指定的专职或兼职联系人等

3.4 投标人须有针对专利申请流程的流程表,其中需明确每个阶段需要处理的事务、时效、官费及代理费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处理预案等

3.5 免费提供专利方面的培训服务、申请专利时的检索分析服务等其他亮点服务。

4. 商务要求

*4.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1.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的各种证照、公司经营状况、公司规模以及代理人机构、拟指派处理我司业务代理人的资质简历状况,资信证明等复印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2投标人应依法成立3年以上,且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记录的专利代理机构;

4.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6投标人营业地点须在重庆;

4.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4.4  采购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被否决

发明专利代理费:3400元/件;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1500元/件;

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700元/件;

专利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开始收附加代理费:180元/项;

说明书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开始收附加代理费:80元/页

代缴年费代理费:所缴纳年费的10%

著录项目变更代理费:200元/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850元/件

4.5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分装、密封要求等;

4.5.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组成;

详见附件1

4.5.2投标方应在“投标函”上写明报价,税率为6%;

4.5.3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两份;

*4.5.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为;

所有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递交至邀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6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

4.7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

4.8  履约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

4.9  中标服务费;本次投标不适用)

4.10投标文件的澄清

4.10.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评定、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并请其书面澄清相关内容,但不得对投标容做实质性修改;

4.10.2澄清答复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的部分不予考虑。

4.11 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5.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6.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4(可做调整)

7.  联系方式

7.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采购部门

钟 意

023-62733043

13060224738

技术部门

钟 意

023-62733043

13060224738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吴剑雄

023-62733102

13996134500

投诉部门

罗耀义

023-62733247

13983875173

 

7.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邮编:400083

7.3  投标文件的递交

7.3.1  书面密封文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收取;

7.3.2  电子文件:邮箱479zb@sina.com  传真023-62733097(邮箱和传真仅限接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投标人在邮件主题中以“我公司需求信息编号+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

7.4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采购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的投标文件将我公司否决。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投标函

附件2:技术文件评分表

附件3:商务文件评分表

附件4: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附件1

投标函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按贵公司对知识产权服务、咨询的要求,招标编号为JSZX-2020-017招标采购需求信息,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有完整和清晰的认识,并承诺完全满足贵公司提出的要求,且与此次投标有关的费用及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1公司简介

1.1应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资质信用保证说明,具体应说明公司规模以及代理人机构、拟指派处理我司业务代理人的资质简历状况,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所在公司专利代理质量的自我评价

说明公司在重工类企业的专利代理量、授权量,重点对近三年公开数据进行说明。

2专利各项服务的流程管理说明,包括投标人内部流程管理情况,或者为我司指定的业务流程管理计划

3针对专利申请流程的流程表,其中需明确每个阶段需要处理的事务、时效、官费及代理费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处理预案

4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4.1业务处理启动时间,一般事务处理时长等相关承诺,重点是接到撰稿委托后启动撰稿的时间,一般多少工作日可以完成申请文件等信息;中间文件处理时间,重点是专利局下达的实审意见通知书答复时长承诺等信息

4.2每年能为招标人免费做专利方面的培训等亮点服务

5公司《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7 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专利各项服务报价单,报价应包括发明专利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外观设计专利代理费、专利权利要求书超过十项的附加代理费、专利说明说超过三十页的附加代理费、著录项目变更代理费、代缴年费代理费、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费等涉及到的费用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金额
(含税)

税率

1

 

 

 

 

6%

2

 

 

 

 

6%

 

3

 

 

 

 

6%

 

4

 

 

 

 

6%

 

5

 

 

 

 

6%

 

6

 

 

 

 

6%

 

7

 

 

 

 

6%

 

8

 

 

 

 

6%

 

9

 

 

 

 

6%

 

10

 

 

 

 

6%

 

.....

 

 

 

 

6%

 

 

 

备注:

 

 

 

 

 

 

 

 

公司名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电话:

                                                                    年       

 

 

 

 

 

附件2

技术文件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

投标人/国家或地区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制造商/国家或地区

XX

XX

XX

XX

参数

招标文件要求

分值

技术参数满足度

评分

技术参数满足度

评分

技术参数满足度

评分

技术参数满足度

评分

 

近三年为重工类企业代理的专利量

(排名第一得10分,第二得8分,第三得6分,第四得4分,第五名得2分,第六名及以后得0分)

10

 

 

 

 

 

 

 

 

近三年为重工类企业代理的专利授权率

(授权率100%得15分,90%-100%得13分,80%-90%得11分,70%-80%得9分,60%-70%得7分,50%-60%得5分,30%-50%得3分,30%以下0分)

15

 

 

 

 

 

 

 

 

业务处理启动时间,

时间最短得10分,根据时间长短依次递减2分(提供承诺书)

10

 

 

 

 

 

 

 

 

能为公司提供机械方面的两年工作经验以上的代理人得5分,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得3分,一年以下半年以上得1分,半年以下得0分(提供证明)

5

 

 

 

 

 

 

 

 

服务管理流程及专利申请的流程表规范全面得五分,缺一项扣0.5分

5

 

 

 

 

 

 

 

 

能为公司免费做专利方面的培训得3分(提供承诺书)

3

 

 

 

 

 

 

 

 

提供的服务承诺全面且具有亮点得2分(提供承诺书)

2

 

 

 

 

 

 

 

 

技术评分

50

 

 

 

 

 

 

 

 

技术文件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评分按对应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3

 

商务文件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

评审内容

采购需求信息要求

分值

得分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投标人资质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一票否决项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涵盖此项目;

2  是否具有专利代理执业证

3  是否有拟指派我司的业务代理人信息
4  是否法成立3年以上,且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记录

5  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  是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是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投标人营业地点是否在重庆

9  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
10  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1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3 是否有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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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完整性

文件构成内容是否完整,资料是否齐备(如: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资格证明文件等,投标文件份数满足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不足,扣2分;文件内容每少一项扣0.5分)

10

 

 

 

 

报价

价格分计算步骤及方法:①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各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家数)×120%的,无中标资格(评标专家一致认为方案质量性能好的可以保留);②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各投标人报价÷满足要求的家数)×60%的,无中标资格;③排除前述①、②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④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计算公式:价格得分=评分基准价÷该单位报价×价格分值 ;

40

 

 

 

 

 

商务评分

50

 

 

 

 

商务文件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评分按对应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4

 

JSZX-2020-017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签约地点:           重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利代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发明创造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和向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发明创造申请的以下事项:

1、撰写申请文件;

2、提交申请;

3、代缴申请费;

4、答复初审意见;

5、代缴实审费;

6、答复实审意见;

7、处理初审或实审中的其他事项;

8、代缴年费;

9、代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二条 联系方式

双方指定联系人,负责就代理事务进行联络。任何一方如有联络方式的变更,应利用变更前的联络方式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若因此而导致代理事务的延误,未获联络方式变更通知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如下:

甲方联系人

钟意

甲方联系电话(座机、手机)

 13060224738

甲方传真

 

甲方联系邮箱

2249124646@qq.com

甲方抄送邮箱(如果有)

602000587@qq.com

甲方邮寄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长征二村

乙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传真

 

乙方联系电子邮箱

 

乙方抄送邮箱

 

乙方邮寄地址

 

1、一方向对方指定联系人按上述约定渠道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邮寄、电子邮件、短信、传真发出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有效送达对方。若一方变更联系人或变更联系方式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或传真发生变更,一方应提前按原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若造成文件或通知无法传递或延误并造成损失的,由变更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2、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①就乙方向甲方传递电子文件将发送至甲方的联系邮箱。如果甲方没有联系邮箱或者无法通过甲方邮箱送达,乙方将通过手机发送短信至甲方联系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果有需要传递给甲方的任何纸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受理通知书等,如需要,甲方可自行领取。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上门自取的,则乙方可与甲方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非因乙方过失造成的邮寄件丢失或延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快递费用由邮寄方自行承担。

②就代理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的书面指令。对乙方就甲方指令进行的询问,甲方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回复或未给予明确指令的,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拟采取的代理行为无异议;

第三条 流程要求

每一项专利申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流程进行。

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和相应手续文件,由甲方联系人送交乙方联系人,并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所需的详细技术交底资料和相关文件。

2、在乙方撰写申请文件的过程中,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补充必要的技术资料。

乙方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各种费用并提供全面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传送申请文件初稿,在甲方确认并返回申请文件确认函后的2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受理通知书。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传送的申请文件稿件的 5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文件没有技术上的错误,并且真实详尽后,将申请文件返回乙方。

4、乙方在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前应得到甲方的确认,否则因此造成重复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等引起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将专利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及时传送给甲方,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限提供技术意见或技术资料,乙方将意见整理形成意见陈述书,并及时提交至甲方,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时限及时给出修订或确认意见。审查意见中涉及有外文对比文献的,甲方应及时提供翻译稿或承担翻译费用。

6、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软件著作权资料后,应启动服务工作,并在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文件。

第四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官费

1、代理费用标准:

(1)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                   ;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费                ;

(4)专利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开始收附加代理费          ,说明书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开始收附加代理费             ;

(5)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代理费               ;

(6)著录项目变更代理费           ;

(7)代缴年费代理费                   。

2、官费:

1)发明专利申请费                减缴后              

实质审查费                   ,减缴后              

2)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申请费       ,减缴后             

3)其他官费按实际征收情况为准。

3、代理费用总额以及官费总额以当期完成的服务事项按照本条前述单项费用累计得出。

4、以上费用标准为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或驳回决定之前的费用,不包括授权后事项(授权当年年费、印花税等)或复审费用。

第五条 计量支付方式

1、甲方在收到知识产权局下达的受理通知书并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款汇款当期费用到指定账户;甲方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电子证书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款汇款当期费用到指定账户。

2、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名:

开户银行:

   号:

3、甲方开票信息:

开票项目

开票信息

抬头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开票类型

£A、专票

£B、普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其所申请专利的项目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承担风险,并按乙方要求,及时、如实、完整地向乙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一切必要的资料和支持,积极配合乙方经办代理人进行代理工作。

2、甲方应在案件的流程管理中提供充分配合,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按照乙方通知中列明的期限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或回复。

3、甲方有权了解本合同项下专利申请的进展情况。

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费用。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事实构成乙方暂停代理的充分理由。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需要,乙方有权与甲方发明人进行技术交流,了解技术方案。

2、乙方对代理事务应尽谨慎与注意的义务,以其应有的专业知识、操守和技能,妥善进行代理工作,及时向甲方汇报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办案进程和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符合法律、切合实际、最大限度地实现甲方目标”的原则下,及时修正代理方案,交甲方确认后进行后续代理工作。

3、乙方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文件后,应将文件副本提供给甲方留存。

4、乙方收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或决定,其中若有需甲方办理的,应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联络渠道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形式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和联系人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20日推定为甲方收到之日。

6、乙方应严守其在代理甲方专利申请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技术秘密,参见《保密承诺》(附件)。

7、在甲方依约支付相关费用或者交付的相关资料后,乙方应及时办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文件。

8、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就上述委托事项提出的业务咨询。

9、乙方应至少一次到甲方公司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专利方面的培训或讲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无故解除委托或甲方不配合乙方提供技术资料、陈述意见、确认文件,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造成委托事项延误或失败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2、若乙方已开始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甲方放弃申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申请代理费用的80%,甲方放弃申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乙方不递交申请;

2)甲方收到乙方申请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确认函》之日起超过30日未予回复的,视为甲方放弃申请。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乙方程序失误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的,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期满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

保密协议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事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前述各项知识产权事务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双方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期信守:

一、保密信息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披露给对方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明确标记了“保密信息”的书面信息以及口头告知对方,并在口头告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并标记为“保密信息”的,均属保密信息,但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二、保密义务

2.1甲乙双方特此同意:(a) 对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处于保密状态,该措施应等同于己方为保护其自己拥有的具有相似性质或重要性的信息而采取的最高程度的保护措施,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合理保护的程度;(b) 除非得到对方明确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及(c) 在保密信息被泄露或未经授权被披露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对方。

2.2保密信息可以披露给乙方的雇员,但以该等雇员真正需要获知该等保密信息以便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为前提。

三、本协议不适用于以下信息

3.1根据披露时已有文件显示,在从对方处获得该等保密信息之前已经合法拥有该等信息;

3.2该等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或非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或过失行为成为公众所知信息;

3.3该等保密信息由第三方提供给对方,且该第三方没有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3.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等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对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期限自对方提供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为止。

五、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违约和赔偿

6.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或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6.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及文本

7.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7.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3本协议正本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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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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