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AQCG-2020-13
关于中国船舶重庆长征重工
2020年环境监测工作的招标信息
一、标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拟于近期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监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拟设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信息见下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1 |
废气(有组织) |
3米预处理线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 |
废气(有组织) |
3米预处理生产线喷漆排口 |
颗粒物、二甲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 |
3 |
废气(有组织) |
2米预处理生产线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4 |
废气(有组织) |
2米预处理生产线喷漆排口 |
颗粒物、二甲苯、甲苯、挥发性有机物、 |
5 |
废气(有组织) |
喷砂车间除尘排口(轨交部) |
颗粒物 |
6 |
废气(有组织) |
静电喷涂排口(轨交部制管车间) |
颗粒物、二甲苯 |
7 |
废气(有组织) |
轨交部(1#烘干加热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8 |
废气(有组织) |
轨交部(2#烘干加热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9 |
废气(有组织) |
轨交部(3#烘干加热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10 |
废气(有组织) |
精密铸造焙烧炉(型壳焙烧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
11 |
废气(有组织) |
精密铸造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12 |
废气(有组织) |
2001抛丸机(锻造老区1-3#) |
颗粒物 |
13 |
废气(有组织) |
5001抛丸机(锻造老区4-5#) |
颗粒物 |
14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1#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5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2#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6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3#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7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4#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8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5#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19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加热炉6#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
20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新区加热炉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1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新区1#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22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新区2#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23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新区3#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24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新区电弧炉+精炼炉废气排口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5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1#加热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6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2#加热炉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7 |
废气(有组织) |
铸钢老区1#抛丸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28 |
废气(有组织) |
铸钢老区2#抛丸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29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落砂1#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30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落砂2#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31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落砂3#废气排口 |
颗粒物 |
32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砂处理废气排口(新砂系统) |
颗粒物 |
33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整体离心混砂机排口 |
颗粒物 |
34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非标混砂机排口 |
颗粒物 |
35 |
废气(有组织) |
铸造老区外模混砂机排口 |
颗粒物 |
36 |
废气(有组织) |
铸钢老区3吨电弧炉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 |
37 |
废气(有组织) |
铸钢老区3吨电弧炉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 |
38 |
废气(无组织) |
综合污水处理站(2处) |
氨气、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39 |
废气(无组织) |
精铸厂房厂界外(2处) |
氨气 |
40 |
废水 |
铸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氟化物 |
41 |
废水 |
车辆污水处理站总排口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 |
42 |
噪声 |
轨道交通事业部(3处) |
厂界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 |
43 |
噪声 |
老厂区(3处) |
厂界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 |
44 |
土壤 |
老区(2处) |
重金属和无机物(7种)、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种) |
45 |
土壤 |
新区(2处) |
重金属和无机物(7种)、挥发性有机物(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1种) |
46 |
废气(有组织) |
锻造老区6#抛丸机排口 |
颗粒物 |
2、监测地点:中国船舶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里面合格监测机构名录的成员单位(如有重庆市以外的监测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负责完成我公司上述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并出具合规有效的监测报告。如投标单位只具备部分因子的监测能力,可以由其委托具有其他因子监测能力的有资质监测单位施行,投标单位须同时向招标单位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在投标单位投标总价相等的情况下,招标方优先选择具备独立完成上述所有监测因子监测能力的单位。
* 4、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现场监测工作,2021年1月中旬向招标方送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监测报告。我公司少部分监测点位因生产原因不能一次性完成监测,监测时间由我公司待定,我公司监测时间确定后,中标单位立即安排监测。(出具:原件时间确认函,并加盖公章)。
三、商务要求
*1. 投标单位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报价函。
2. 明确报价所含增值税税率。
3. 投标有效期:5天(开标之日起算)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密封报价。也可采用电子邮箱479zb@sina.com 或传真023-62733097 投标,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贵公司的邮件标题以“AQCG-2020-13贵公司简称”的形式清晰标示。
5.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
6.投标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履约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方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须同时填制完成下述甲方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如有不同意见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9.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追偿其责任。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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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
邮 编:400083
电 话:023-62733180 023-62733186
传 真:023-68541015
网 址:https://www.cssc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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