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XS-2020-004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旧氧气瓶处置销售信息
一、销售标的
1.销售的设备名称、数量:报废氧气瓶约200个(以现场实物为准)。
2.看货时间:2020年7月16日下午3点,看货时出现安全事故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5天内拉货完毕。
4.交货地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内。
5.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二、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需取得市场监管局核准的气瓶检测机构。
2.签订钢瓶检验协议并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3.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的方式进行,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
4.乙方进行销毁处理并向甲方出具气瓶报废报告。
三、商务要求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资质材料:加盖鲜章的《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属我公司合格供方的除外),其他相关文件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业绩;(不需要)
5.投标有效期;6天(开标之日起算)
6.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 21日上午10:00点以前。
7.投标保证金:无
8 .履约保证金:无
9 .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10.投标人参与投标报价视同对该批报废氧气瓶数量及状况已进行充分了解。
四、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1.评标方法: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一次报价法)。
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处置报废氧气瓶的销售招标报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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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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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收到贵公司的招标销售邀请函,编号“SDXS-2020-004”的招标销售信息,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有完整和清晰的认识,并承诺完全满足贵公司提出的要求。现我公司报价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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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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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材质 (牌号) |
执行标准 |
特殊要求 |
生产厂家 |
交货期 |
报 价 (含税) |
现款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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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废氧气瓶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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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价含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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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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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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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需方: 合同编号:SDBXS-2020-004
供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重庆市大渡口
签订日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价(含13%税自提价) |
数量 |
11 |
报废氧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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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
二、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三、相关事宜
3.1需方到供方公司提取报废氧气瓶时,需方应提前向供方提供书面的提货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辆牌号,及联系方式并书面签章授权该提货人其该批次提取的报废氧气瓶单据上签字确认
3.2需方到供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需方负责运输车辆和人力将供方废旧氧气瓶运送到需方检测公司进行报废销毁,并在供方指定地方计数进行确认。
3.3需方在货物提取时,原则上按供方要求按顺序提货。
3.4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需方承担。产生的一切垃圾,不得随意乱倒,应按照固体废弃物管理要求进行分类收集,随时清运,场地清。
3.5需方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9消除使用功能处理的规定:“消除气瓶使用功能处理应当采用压扁或者将瓶体解体等不可修复的方式,不得采用钻孔或者破坏瓶口螺纹的方式。严禁将报废气瓶修理、翻新后重新使用或者转卖他人”。需方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后并向供方出具气瓶报废报告。
3.6合同未尽事宜互相协商解决,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违约责任
需方严禁将报废氧气瓶出卖给第三方使用,如需方将该批次报废氧气瓶出卖给第三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需方承担,并赔偿供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方式解决: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盖章签字 之日起生效
七、其它约定事项:
7.1 需方在供方厂区内交货及售后服务期间,由于需方的原因,造成供、需方人员发生人身安全环保事故,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7.2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023-62733037 电话:
传真:023-62733210 传真:
邮政编码:400083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工行伏牛溪分理处 开户银行:
账号:3100026709022102890 账号:
税号:91500000280308XL 经办人:
经办人: 时间:
时间: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销售部门 |
杨帆 |
62733037 |
18623122573 |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
吴剑雄 |
023-62733102 |
13996134500 |
投诉部门 |
罗耀义 |
023-62733247 |
13983875173 |
2.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动力部设备管理室 邮编:400083
3.投标电子邮箱479zb@sina.com 投标传真023-62733097(仅限接收采用最高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贵公司在邮件主题中以“SDXS-2020-004+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
4.如贵公司错过本次投标机会,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我公司有权将未满足带“*”条款的投标文件视为作废。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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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
邮 编:400083
电 话:023-62733180 023-62733186
传 真:023-68541015
网 址:https://www.cssc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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