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求信息编号:JSZX-2019-014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需求信息
1. 采购标的
1.1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一份;
2)关键技术领域态势分析报告一份;
3)专利产业化分析报告一份;
4)重点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一份;
5)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服务支持
参照依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标准》
1.2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交付时间2019年9月24号,地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1.3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验收文件完成后符合标准要求付款20%,通过集团验收后 ,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一周内付清80%。
2. 技术要求
*2.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能够在我公司实际运行;关键技术领域态势分析报告、专利产业化分析报告、重点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切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协助我公司通过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
*2.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标准及规范:体系文件编制及分析评议报告符合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具体见附件1。
2.4 验收要求:体系文件及分析评议报告达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标准》完成档要求,并通过集团验收。
3. 商务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其中,参与“重点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的竞标单位要求为国家公布的分析评议示范机构,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3.2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的业绩:提供2016-2018年三年的业绩材料;
3.5 投标有效期:7天(开标之日算起)
3.6 采购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15.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分装、密封要求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应分别密封后投递。)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所有投标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分别密封后投递。
3.8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3日下午15:00
3.9 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我公司对估算价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车辆配件除外)招标项目,可按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的2%收取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我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我公司有债权的,可出具书面承诺从其债权中扣除同等金额转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我公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我公司否决。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大渡口钢花路支行
账 号:3100026709022102890
3.10 履约保证金:(本次投标不适用)我公司对劳务外包以及100万元以上的其它采购项目(车辆配件、已进入我公司合格供方体系且提供过产品或服务的供方除外),收取合同金额5%-10%的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服务费:(本次投标不适用)我公司对设备及软件、设备维修,新建、扩建、安装工程,工程维修(含改造、翻新等)类的公司招标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1%,金额四舍五入至元位;
3.12 投标人有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4.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1 评标方法(勾选):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标准详见附件7。
4.2 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标准: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分(30分)+技术评分(70分)
(商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技术评分详见附件3),综合得分最高投标人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人。
5.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文件招标代理合同
甲 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乙 方 签订地点:重庆大渡口
一.名称、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金额 (万元) |
交(提)货 时间及数量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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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领域态势分析报告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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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产业化分析报告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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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全过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 |
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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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服务支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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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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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含13%增值税) |
二. 所有标的进行逐一分项报价。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验收要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及分析、评议报告符合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具体见附件1,并通过集团验收。
四.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完成所有文件及报告。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直接送纸质材料到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快递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文件完成后符合标准要求付款20%,通过集团验收后 ,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一周内付清80%。
八.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九.违约责任:1、因甲方无故解除委托或甲方不配合乙方提供技术资料、陈述意见、确认文件,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造成委托事项延误或失败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2、因乙方责任造成逾期交付的,每迟延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由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
十. 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肆份承揽方一份,委托方三份
甲方 |
乙方 |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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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章) |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承揽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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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重庆大渡口区伏牛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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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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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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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3-62733178 |
电 话 |
|
鉴(公)证机关(章) |
传 真 |
023-62733210 |
传 真 |
|
|
开户银行 |
工行伏牛溪分理处 |
开户银行 |
|
经办人: |
帐 号 |
3100026709022102890 |
帐 号 |
|
|
税 号 |
9150000020280308XL |
税 号 |
|
|
邮政编码 |
400083 |
邮政编码 |
|
年 月 日 |
6. 联系方式
6.1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
采购部门 |
田佳卉 |
023-62733129 |
15802365192 |
技术部门 |
|||
招议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
吴剑雄 |
023-62733102 |
13996134500 |
投诉部门 |
罗耀义 |
023-62733247 |
13983875173 |
6.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邮编:400083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
6.3.1 书面密封文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收取;
6.3.2 电子文件:邮箱479zb@sina.com 传真023-62733097(邮箱和传真仅限接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如是电子邮件投标的,请投标人在邮件主题中以“我公司需求信息编号+贵公司简称”的形式予以概述。
6.4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i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采购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的投标文件将被我公司否决。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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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
邮 编:400083
电 话:023-62733180 023-62733186
传 真:023-68541015
网 址:https://www.csscc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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