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信息编号: SCGL-2022-040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莫桑比克平车运输采购需求信息
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 采购项目概况
2.1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莫桑比克平车150台。
2.2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实施时间及以合同为准,交付地点:
2.2.1交付地点:上海上海港。
2.2.2交付时间:自交付通知之日起,每天至少运输10-12台出口车(以实际通知为准)。直至150辆交付完成。运输公司需满足每日运输车辆需求,以及保障车辆到达时间。
2.3 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公司挂账后按比例每月滚动支付运费。
3. 技术要求
*3.1 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安全及时的运输,保障生产。
3.2 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等要求;从事甲方货物运输时必须遵守甲方安全、质量、运输及相关管理规定。
3.3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保证提供的运输设备技术状态良好,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保证从事运输的人员素质良好,证照齐全,具备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需使用17.5米平板车运输,一车2台,总重33.3吨。
3.4 验收要求。
4. 商务要求
*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应当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企业代码、道路交通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4.2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承包;
4.4 供应商的业绩;(本次不需要)
4.5 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10日(竞价评审之日起计算)
4.6 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本次不需要)
4.7 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数量及结算办法,确定成交人后样品的处置方式(本次不需要)。
*4.8 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运输公司需竞价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由供应商以现金、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我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我公司有债权的,可出具书面承诺从其债权中扣除同等金额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接收报价及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撤销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我公司可以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确定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退还竞价保证金。未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我公司否决。收取竞价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大渡口钢花路支行
账 号:3100026709022102890
4.9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一次性退完)。(已进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体系且提供过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除外);
4.10 供应商有串通行为、行贿行为、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及响应文件无效,从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从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从其撤销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以上行为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4.11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竞价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报价表(签字、盖章)、分项报价表(签字、盖章)、资格证明文件等;
4.12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报价及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分为商务分册,必须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分别进行装订。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在封面及侧面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及响应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的骑缝处加盖公章。
4.13 接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5.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1 评审方法(勾选):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5.2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报价及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6.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1 运输协议
2022年莫桑比克车货物运输协议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运输协议:第一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运输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甲方相关部门考核评价确定为甲方合格运输公司后,乙方具有从事甲方货物运输的资格。甲方每年组织一次合格运输公司评审。
第二条:乙方在从事甲方货物运输时必须遵守甲方安全、质量、运输及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甲方调度人员的做好运输工作。
第三条:承运货物及运输起止点
3.1、承运的主要货物:铸锻件、铁路车辆配件、钢材及其他物资。
3.2、运输起止点:一甲方发货单注明的运输起止点为准,特殊情况以甲方调度或经办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操作流程
甲方(调度)发出书面运输指令→乙方书面回复确认承运→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收货单位验签→乙方将回单交甲方→办理运费审核挂账→甲方滚动支付运费。
第五条:甲方义务与责任
5.1、甲方须提前发出书面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应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重量、运输目的地详细地址、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5.2、甲方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物。
5.3、甲方负责发货点、交货地点货物的装卸,货物中途转运的装卸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指定专门的经办人(调度)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业务往来问题。
5.5、甲方根据挂账后按比列每月滚动支付运费。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6.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及时安排运输设备及人员,安全准确、及时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交接。
6.2、乙方保证提供的运输设备技术状态良好,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保证从事运输的人员素质良好,证照齐全,具备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
6.3、乙方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必须根据运输物资的外形尺寸及重量确定适配车型。如甲方物资超限时,乙方除选用适配的运输车辆外还需根据国家公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超限手续。在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限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4、甲方货物装车完成,乙方确认装卸绑扎无误后,货物的安全、质量既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造成的货物质量缺陷、毁损、丢失等情形由乙方负责赔偿。
6.5、货物运输至目的地,若客户对货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