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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庆长征保安、消防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需求信息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保安、消防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需求信息

  • 分类: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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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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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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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信息编号:CGBZB-2021-bw006

中国船舶重庆长征保安、消防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需求信息

  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 采购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重庆长征保安、消防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需求,派遣人员及岗位见附件。

2.2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期限和交付地点服务期限年。自  2022 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服务地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内。

2.3付款条件、付款方式:服务费按  支付,以  支票/汇款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开具发票日期的10个工作日。

3.  技术要求

3.1  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3.1.1乙方所派保安人员58名,年龄在18-55岁以内。在甲方从事门岗守卫、夜间巡逻工作,保障甲方所属区域的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协助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服务费的构成:乙方的管理费、保安人员工资、加班、夜班(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各种社会保险费、服装费等一切费用。

*3.1.2乙方所派消防人员10名,其中:驾驶员2名,年龄在55周岁以内,取得国家机动车驾驶资格,需三年以上大型货车驾驶经验,准驾车型:A2以上;消防人员8名,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在甲方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服务,从事《消防法》赋予各类法律法规、规程以及灭火救援、抗震抗洪、应急救援、为民服务等法定消防战斗和训练任务。协助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服务费的构成:乙方的管理费、消防人员工资、加班、夜班(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各种社会保险费。

3.1.3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制。所需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一定气质和较好形象,政治思想好、品格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犯罪前科。

3.1.4由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缴纳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3.1.5安保、消防人员配置表

序号

门岗名称

人员数量

工作时间

工作方式

增减

1

大桥(老区)

4

12小时

1晚1

 

2

2号桥

4

24小时

1晚1

 

3

3号桥

4

24小时

1晚1

 

4

降压站

4

24小时

1晚1

 

5

锻区

8

24小时

3晚2

 

6

北大门(新区)

8

24小时

3晚2

 

7

高架桥(临时)

4

24小时

1晚1

 

8

新老结合部

8

24小时

3晚2

 

9

公司办公楼

5

24小时

2晚1

 

10

科技楼

4

24小时

1晚1

 

11

保卫部办公楼执勤点(含采购部楼)

5

24小时

2晚1

 

12

消防队

10

24小时

驾驶员2人

消防员8人

 

合计

68

 

 

 

3.1.6  乙方所派甲方安保、消防人员配置数量,因甲方的工作调整,甲方有权按保安人员岗位的合同单价金额递减服务费。

3.2  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等要求;(成交人需制定突发应急预案,反恐防恐处置方案,安保管理制度,巡查制度,效绩考核制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保卫管理方案)

3.3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商务要求

*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保安公司需成立5年以上,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和重庆市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2.供应商业绩:需提交近两年内(2019-2020年)的40名以上的安保业绩3份以上的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等复印件)。

4.3.报价及响应文件有效期:10天(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4.4.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260万元/年

*4.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共同承包;

4.6竞价保证金:(本次不适用)

4.7报价及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签字、盖章)、报价表(签字、盖章)、分项报价表(签字、盖章)、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签字、盖章)、技术条件偏离表(签字、盖章)

4.8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报价及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分为商务分册和技术分册,必须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分别进行装订。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在封面及侧面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及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包装的骑缝处加盖章。

4.9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13 日11点30分

4.10供应商有串通行为、行贿行为、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报价及响应文件无效,从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从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及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销其报价及响应文件的,从其撤销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以上行为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依法提请政府行政监督部门对其查处并承担赔偿责任。                                                                             5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1 评标方法(勾选):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5.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满足采购需求信息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5.3  综合评分的标准: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分(50分)+技术评分(50分),得分最高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人。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安保服务合同

甲方: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派遣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派遣人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

(一)乙方所派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一定气质和较好形象,年龄在18-55岁以内。乙方必须对派遣队员实现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派遣资质证书。甲方对人员面试不合格或培训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二)乙方所派消防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一定气质和较好形象,年龄在18-35岁以内,甲方对人员面试不合格的或培训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消防人员的)。

第二条、乙方派遣人员、消防人员严格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在甲方直接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下,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及夜间巡逻守护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工作秩序。

二、派遣服务执勤区域、工作时间、岗位、人员配置及承担的任务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保安队员。门岗位置设置在公司范围内,负责保障甲方所属区域的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协助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守护工作。

第四条、乙方所派消防人员。在甲方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服务,从事《消防法》赋予各类法律法规、规程以及灭火救援、抗震抗洪、应急救援、为民服务等法定消防战斗和训练任务。协助作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工作。

三、服务费用的构成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派遣人员服务费的构成:乙方的管理费、派遣队员工资、加班、夜班(含国家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各种社会保险费、服装费等一切费用。派遣岗位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人,共计人民币:/月,(大写:整),由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缴纳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七条、消防人员服务费的构成:乙方的管理费、消防队员工资、加班、夜班(含国家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各种社会保险费。消防岗位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人,共计人民币:/月,(大写:整)),由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缴纳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消防人员等同于甲方劳务工用工,消防所需的装备、设施器材、服装等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派遣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按  支付,以  支票/汇款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为 开具发票日期的10个工作日 

第九条、以上费用在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服务费发票后,甲方使用单位核对实际上岗人数无误后,以支票/汇款/转账等方式结算。甲方对乙方服务费的支付中,如乙方未按劳务协议中岗位人员数量派遣,甲方有权按实际上岗人员数量进行支付派遣服务费。

收款单位:

乙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账号:

四、服务期限

第十条、服务期限年。自  2022 1  1 日至  2023 12   31 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派遣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宿舍、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等。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派遣人员工作场地,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应在七日内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派遣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甲方将乙方派遣人员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乙方的派遣队员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和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对未按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以及合同相关条款履约的,甲方有权对派遣公司及派遣队员做出处理决定;在对乙方综合评价一般情况下,有可能会影响到来年派遣合同的签订。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地点、床位和午餐,为派驻消防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地点、床位和中晚餐。

第十五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岗位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派遣队员应严格履行双方规定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文明执勤、礼貌用语,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包括执勤区域内的交通疏散、车辆的乱停乱放、环境卫生、以及其他社会秩序的维护等),及时处置并报告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

第十八条、乙方提供派遣岗位服务业务的派遣队员必须经过正规的派遣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根据派遣队员的表现,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撤换其不称职派遣队员,乙方应及时调整补员。对补员不及时(15日内)的,甲方有权减少支付费用(按实际人数进行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负责办理各项用工手续,对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的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乙方对派遣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因外事任务确需动用甲方人员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甲方相应劳务费用。因甲方重大活动、重要安全任务需乙方增加安保人员,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每人100元/天的劳务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派遣队员在工作时间、地点因工作关系,而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生病不能正常履职或重病不能担当此岗位的,由乙方负责内部调整或及时补充更换。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认定的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并恪守保密原则。依法为派遣队员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派驻甲方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甲方有权向乙方违纪失职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派甲方安保、消防人员配置数量,因甲方的工作调整,造成人员数量减少的,甲方有权按保安人员岗位的合同单价金额递减服务费。

第二十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部分条款。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七条、乙方因管理不善、派遣人员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造成甲方负面社会影响、重大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并提出赔偿,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提出撤换不称职派遣队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调补派遣队员,逾期增补或欠缺人员,须向甲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所聘派遣人员总数人一个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第三十一条、因乙方派遣人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执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乙方应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迟延十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甲方指派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派遣人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第三十五条、派遣岗位和人员设置:详见附件。

   第三十六条、工作要求:派遣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尽职尽责,确保责任区域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治安防范工作;做好设备设施检查工作;防止好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管理工作;派遣人员统一着装,按时上岗,配带警棍等必要的安保器材设备;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后勤保障措施

乙方为保安人员统一着装、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第三十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代理人):                                    法人代表:

        月     日                               年     月     日

 

7. 联系人及电话

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采购部门

潘力

 

13983166253

技术部门

 丹

杨芸帆

 

18983997263

13508353110

招议标采购管理部门

吴剑雄

023-62733102

13996134500

投诉部门

王叔文

023-62733083

13752954753

7.2  采购部门联系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伏牛溪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保卫部  邮编:400083

7.3  报价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7.3.1  书面密封文件:由采购部门联系人收取;

7.4  请持续关注我公司网站www.cssccq.com,我公司将及时在该网站上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澄清和修改信息,该网站同时发布我公司其它采购需求信息。

备注:带“*”符号的条款属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带*”条款的响应文件将我公司否决。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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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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